为建立及时规范的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机制,充分发挥网站的宣传、服务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信息采集
市委党校网站发布的信息主要来源于各县(区)委党校和校内各处(室)。内容包括工作动态、教学活动、会议文件、图片新闻等信息。
二、信息审核和发布
1、市委党校网站的信息发布须履行严格的审查制度。各县(区)委党校、校内各处(室)提供信息时应填写《全市党校系统网站信息发布审批表》,经县(区)委党校常务副校长或处(室)负责人审核签字同意后,报市委党校办公室初审,再由市委党校分管副校长审签(重要信息须经常务副校长审定)后,由指定信息发布员上网发布。
2、信息审核内容包括:上网信息是否符合党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有无涉密问题,目前对外发布是否适宜,信息内容是否属实,统计数据是否准确等。
3、凡市委党校网站发布的均为非秘密信息,涉密信息不得上网发布。
三、信息管理
1、市委党校网站由科技处统一管理,确定1名信息发布员,专人负责信息发布。
2、各县(区)党校和校内相关处(室)应及时报送信息。各县区党校发布信息平均每月不能少于1条,校内各处(室)发布信息平均每月不得少于2条。
3、信息报送发布情况定期公布,信息发布资料由科技处负责整理收集以备核查和年终考核。
中共汉中市委党校
2013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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