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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汉中市委党校废旧资产处置公告
2021-05-17 11:50
来源: 总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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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校现有一批废旧资产拟进行处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汉中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的要求,报经市财政局批准,现决定对我校一批废旧资产进行公开处置,择优选择单位,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本次处置的废旧资产为:废旧机床等,数量、品质、完整程度以现场踏勘为准。 

  二、招标方式:面向社会公开,以竞争性谈判方式招标。 

  三、回收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良好的经商信誉和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 

    2、报名时需携带投标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3、投标方式:回收人可在公告期内到现场观看实物,根据情况报价。本次物资处置不进行拆分报价。 

    4、中标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废旧设备进行处置,私自违规处置所造成的各类纠纷或事故由中标单位完全承担,与我校无关。处置(回收)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事故与我校无关,由回收单位自行承担。 

  四、其他应说明事项:
    1、投标人报价依据以现场踏勘货物为准。报价文件务必密封并加盖公章。
    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0000.00元。投标保证金现场缴纳,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予以退还,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中标后转为履约保证金。若有一方违反合同有关规定,按合同约定对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3、中标单位处置货款开标后次日缴纳。
    4、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5月21日。
    5、报名在办公楼819室。
      联系人:崔先生    15619814477

                                      中共汉中市委党校
                                       2021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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