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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汉中市委党校关于综合楼教室多媒体电教设备采购公告
2022-11-15 11:14
来源: 总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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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政府采购法》,经市财政局批准,我校决定,就综合楼教室多媒体电教设备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服务供应商前来参加。现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中共汉中市委党校综合楼教室多媒体电教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需求:详见下表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

      ⑵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⑷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⑸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⑹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⑺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时间:20221116日至2022112118:00(上班时间)到汉中市委党校科技处(综合楼4415)申领。

    六、申请人报价须知:

    1.报价时间段为:20221116日至20221121日。

    2.申请人投标报价还应提交以下材料:加盖公司红章并填写单价的报价表;加盖公司红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红章纳税证明材料;加盖公司红章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加盖公司红章的法人身份证的复印件。以上材料需用档案袋密封,在封口骑缝加盖公司公章并签字确认(标注报价人手机号码)。

    七、报价文件报送地点:申请人应在报价时间内将密封的报价文件送达汉中市委党校科技处,逾期未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5991067450

        联系地址:中共汉中市委党校(汉中市汉台区莲湖路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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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所有:中共汉中市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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